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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会议在雷山召开

    4月13日,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会议在雷山召开。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林业局保护地处(世遗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动管站)、外产处、规财处(基金站)、灾防处(检疫站)、防火处、湿地和公益林保护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专家,全省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及业务骨干,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仁怀、习水、赤水管理站站长40余人参会。



  会议听取了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近三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各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专项督察(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绿盾”专项行动、审计、省委巡视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各类违规违法问题查处情况、主要保护对象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监测结果、管护队伍和日常巡护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勘界定标工作开展情况等12项重点工作汇报。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林保发〔2021〕2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评估工作的通知》(办保发〔2020〕64号)及《贵州省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省级质量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省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与会专家就涉及的相关业务工作和全省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缪杰强调,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全省国家级保护区的保护工作,实现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当前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要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各项专项督查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要全面提升主要保护对象的科研监测水平。要切实加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要加快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进度。要及时开展勘界定标工作。全力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建设、验收及成效评估工作。深入做好保护区内居民搬迁意愿和林木赎买补偿意向性标准详查工作。深化与属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定期沟通协调的共管共建机制。严格履行涉自然保护区的行政审批职责。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朱梦怡
编辑 周婷
编审 徐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