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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税务:税收“添力”易地扶贫 贫困群众喜迁“新居”

  盛夏时节,走进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五里岗街道小康馨苑易地扶贫搬迁小区,一排排白墙黛瓦、造型精巧的楼房整齐耸立,其间绿化带错落有致,在蓝天白云映衬下格外壮观。三五成群的老人在树荫下乘凉,孩子们在一旁嬉戏……


税务人员了解黔峰房地产公司承建易地扶贫搬迁小区项目情况


  近年来,毕节市各县区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一些世代居住在“山窝窝、草窝窝”、就地扶贫难度极大的群众,逐步搬进城里的“金窝窝、银窝窝”。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的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据悉,威宁黔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从2016年起,先后承建了威宁自治县多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在此期间,当地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从未“断线”。税务人员采取上门座谈、QQ和微信远程视频连线等多种方式,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辅导网上申报、发票开具等办税技能,线上、线下随时为该企业答疑解惑,从税收层面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修建“保驾护航”。


  “除了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给了我们承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信心和底气。近两年,我们公司仅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个税种,就享受到了284万元的优惠。”威宁黔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马永卫说。



  据威宁黔峰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智星介绍,截至今年7月份,他们公司共修建了3个易地扶贫搬迁小区的45栋楼房,已有3313户贫困群众住进了新房,过上了新生活。


  “以前,祖祖辈辈住的是深山里的土坯房,做梦也没想到能搬到城里,住上亮堂的楼房。”近日,威宁自治县五里岗街道祥和佳苑易地扶贫搬迁小区5栋2单元居民卢菊芳站在窗明几净的新房子里,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朱梦怡

编辑 周婷

编审 徐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