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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严俊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提起公诉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原调研员严俊(正县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严俊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严俊利用担任普定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安顺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严俊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 李劼

编审 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