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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时评•锐见】“发朋友圈被问责”警惕问责泛化

  近日,一份违纪通报在四川省乐山市多个社交平台流传并引发热议。通报称,马边县人大教工委吉寿坚桑等人于工作时间,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动态,并有其他公职人员点赞、评论,违反了工作纪律,分别被书面诫勉等。


  仅仅因为工作时间发了个朋友圈、点了一个赞,便被纪委通报、诫勉,对于这样的执纪问责,虽然也有网友给予点赞,认为“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就该严肃问责;但同时也有许多网友提出不同看法,认为这是一种过于严苛的“问责泛化”,显得不近情理,矫枉过正。


  在此事件中,“与工作无关”是其中一个十分值得细加品味的关键词。因为从当地纪委通报来看,相关公职人员之所以会被问责,主要正是因为他们发朋友圈的行为被纪委认定“与工作无关”。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他朋友圈发布了什么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上班时间做了无关的事,县里面刚好在整治这个问题”。


  原则上,因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被问责,当然并没有什么问题。但置身于具体而复杂的现实职场环境, 所谓的“与工作无关”,究竟应该如何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乃至进而形成“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严肃紧张又生动活泼”的公职生态,并不是仅凭一句抽象笼统的“原则”就能简单厘清的,而是一件十分复杂微妙、且相当考验管理能力和智慧的事情。


  究竟如何判断一件事是否“与工作无关”?在现实中,很多时候其实并不一定存在一个绝对界限分明、非此即彼的简单标准。一些事情可能表面看似与工作无关,但从更深层面来看,却又可能与工作存在某种内在关系,如工作间歇抽空上网看看新闻、了解学习一下各种最新资讯。再如,对于办公室工作来说,在长时间紧张伏案之余,暂时离开办公桌,适当放松一下神经、活动一下筋骨,同样也不能就简单认定“与工作无关”。


  强调工作时间就该做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当然并没有什么错,但如果对此过度强调,以至于绝对排斥任何看似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天8小时、480分钟之内所做的一切事,都必须与工作有关,显然无论在逻辑,还是情理上,都是说不通的,不仅缺乏现实可操作可执行性,也明显乖违基本的人情人性。毕竟,人不是机器,只要插上电就能满负荷工作。


  强调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并不意味着必须简单机械地绝对排除任何看似“与工作无关”的事务,要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与工作无关”,显然还应有更丰富、灵活的权衡标准。比如,判断是否与工作无关,不仅要看是否表面、直接相关,也要看是否内在、间接相关,不仅要看纪律的刚性,也要同时充分顾及基本的人情人性,还应进一步看是否对工作造成实质损害、是否贻误工作。


  严格执纪问责,当然完全正确、十分必要,但严格问责,又并不是越严越好,更不是为严而严,还必须同时严而有理、严而有据,严得合乎客观实际、合乎人情人性。只有如此,相关执纪问责,才能令人充分信服。



作者 张贵峰

编辑 伍少安 黄丽媛

校对 林晓明

编审 顾海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