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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安全生产守夜人”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标党史学习教育、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由省检察院牵头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全省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守夜人”专项行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窨井盖安全等事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西秀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评估井盖整治成效,邀请听证员现场查看井盖整改效果

  

  让群众看得见 列清单明举措
  
  专项监督工作部署开展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煤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主动与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排查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隐患。
  
  遵义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梳理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重大隐患清单”等相关资料,指导全市围绕应急管理、能源、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领域的履职情况开展工作,从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定期维护保养检查等方面着手推动工作。
  
  安顺市院联合相关部门对省检察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并牵头召开“安全生产守夜人”专项行动联席座谈会六次,共同建立协作机制两个,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线索台账。
  
  让群众摸得着 找症结聚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损害公益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问题为重点,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排查发现安全生产领域严重损害公益的线索407件,立案36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59件;履行诉前程序366件,其中民事公告程序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1件,分别向住房建设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份,向交通运输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份,向应急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向能源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向消防救援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向其他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0份;共提起公益诉讼2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件,行政公益诉讼18件,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份。
  
  让群众感受到 办小案显大爱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安全重点问题,把涉群众“脚底下”安全的“小隐患”变成挂账督办的“小案子”,彰显检察机关的为民本色。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道路铁路交通安全领域,针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铁路沿线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施工等对铁路运输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开展监督。
  
  贵阳市乌当区检察院针对西南燃气有限公司新添寨销售站储存大量瓶装可燃气体,对贵开城际铁路运行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就行政机关违规颁发经营许可证向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及时对燃气站整改搬迁,解决铁路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
  
  安顺市关岭县检察院针对城区违法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主干道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以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共清理商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违法占道停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20余起。
  
  紧盯窨井盖安全方面,各地检察机关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切入点,集中开展了“关注小井盖守护大民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安顺市检察机关深入辖区内公交站台、校园周边、超市、农贸市场、城市主干道、住宅小区等公众集中的重要区域、事故多发地段,针对窨井盖存在的长期缺失、破损、松动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向住建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推动全市存在安全隐患的540余块“窨井盖”得以及时更换和维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马红梅
  编辑 孙蕙
  编审 付松 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