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请贵阳市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
- 来源:当代先锋网
- 发布时间:2022-08-05 14:42:39
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开始实施。
其中规定,中心根据个人补息贷款总规模向受托银行下达补息贷款计划,受托银行应按照计划有序受理个人补息贷款。个人补息贷款的楼盘项目应为已在中心准入且施工进度正常、房开企业资金充足、信誉良好、有较强履约能力的优质楼盘项目。
《细则》指出,个人补息贷款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合作,经借款人申请,中心审批同意后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暂由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在借款人偿还商业贷款期间,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而产生的利息差,由中心逐月向借款人补贴的贷款。
办理个人补息贷款的对象应为贵阳市、贵安新区缴存职工,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受托银行商业贷款相关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个人补息贷款楼盘项目可由受托银行推荐,房开企业填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项目申报表》,经中心综合业务处同意后方可开展个人补息贷款业务。
个人补息贷款的利率,按照起息日前一工作日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贷款期限LPR基础利率和加减点数执行,具体利率以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补息金额按照商业贷款利率与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计算。个人补息贷款发放后,如遇LPR利率调整,商业贷款的定价基础利率调整日以借款人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细则》还对申请资料、个人补息贷款的受理、审核和发放、个人补息贷款管理、个人补息贷款转回等作了规定。
来源 贵州建设
编辑 王飞
二审 王艳霞
三审 肖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