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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建厅:居民可多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老旧小区改造是切实改善老百姓生活条件的惠民工程,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除财政投入之外,居民可以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贵州省住建厅专门出台了利用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支持居住小区纳入当地老旧小区改造的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加固房屋结构、增设安防设施、修缮门窗及室内水(电、气)管线等住房改造。支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屋面及外墙防水、外墙及楼道粉饰等房屋本体改造和道路、照明、绿化、加装电梯等配套设施改造。


  同时,在印发的《贵州省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中,对于居民出资加装电梯的资金分摊比例也给出了指引,供各地参考。居民可以通过一些设施改造完成后的付费使用,如停车场改造以后通过有偿使用,来支持停车场的改造、维护和建设费用。此外,居民还可以让渡一些共有的公共空间和资源,比如说共有的房屋,可以做养老、食堂、抚幼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收益来支持改造效果的维护也是一种出资方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露 方亚丽

编辑 李兰松

编审 孙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