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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证明我妈是我妈” !央行取消11项证明事项


  为优化服务、减证便民,中国人民银行2日表示,已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户口迁移证明”等11项证明事项,并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


  当日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显示,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等情况时,取消了一批证明事项。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行动不便、无自理能力等无法自行前往银行的存款人,在办理挂失、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时,其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作为代理人,不再被要求出具关系证明文件,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以上组织或县级以上医院也无需出具特殊情况证明。取消这些证明事项后,银行可以通过与客户约定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办理,也可以在风险可控并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和意愿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此外,央行还对教育储蓄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4件规章和5件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徐微微
编审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