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贵州 > 正文

毕节市大方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吴光明被“双开”

  日前,经大方县委批准,大方县纪委县监委对大方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吴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光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耗材采购、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光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方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方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光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大方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刘思博

二审 李劼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