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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创新!《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亮点一览

  2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于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在“融资促进”上具有“2+3+2”(两个鲜明导向、三个政策突破、两个兜底保障)七大创新,为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其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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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鲜明导向。第一个鲜明导向是规定了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路径,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应当优先保障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增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功能、充实融资担保资金的需要。第二个鲜明导向是提出了担保体系存在的前提和必要性是风控的创新,规定了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扩大风控内涵,创新风控方式,优化风控机制,简化审批手续,提供续保便利,及时增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三个政策突破。第一个突破是明确了担保公司可以根据风险控制难易程度,合理收取担保费用的弹性收费机制。第二个突破是规定了代偿率可以达到5%,5%之内的代偿损失怎么核销和补充资本金,让提高容忍度有了具体标准。第三个突破是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将担保费最大限度的税前转入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两个兜底保障。第一个兜底保障是规定了尽责免责的豁免机制。第二个兜底保障是规定了各部门整体配合、尽量减少代偿损失的联动机制。

  

  两个鲜明导向、三个政策突破、两个兜底保障是对融资担保体系的重塑,除了部分借鉴部分省份的经验和做法,更多的还是贵州独有的创新点。此外,《条例》还从财税支持、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坚定中小企业发展信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江婷婷 桂榕 闻双

编辑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