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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中院与广西河池中院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助机制框架协议


  3月23日,记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诗中一行到贵州黔南法院考察调研并签订“红水河+樟江•龙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助机制框架协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国出席签订仪式和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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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诗中一行参观了黔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法文化中心、党建陈列室等场所,详细了解了办公场地建设、诉讼服务、党建工作、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情况。随后,双方围绕生态司法、诉源治理、审判执行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两地法院秉持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司法理念,就案件审理、文化资源司法保护、环境公益诉讼、普法宣传等方面达成司法协助机制框架协议,并确定建立联席会议、一体办案、裁判统一、执行联动、多元共治、审判协助、信息共享、共同调研、普法协同等九项合作机制。

  

  两地法院表示,黔桂一盘棋,同饮一江水。黔南河池一家亲,两地法院更应紧密联系在一起,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相互协作配合,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为两省两地红水河、龙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编辑 蒋孟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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