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治 > 正文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一企业遭“家贼”损失80余万元,开阳检察官助力挽回损失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追回80万元损失,而且帮助我们找出监管漏洞……”近日,在开阳某化工公司召开的检企工作联系会上,开阳某化工公司负责人对检察机关为企业挽回损失和帮助建章立制表示真诚的感谢。
  
此事得从开阳县检察院日前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赖某某、邱某某、张某某依法提起公诉说起。
  
2021年3月,无业人员赖某某和开阳某化工公司员工邱某某、张某某商议采用调换燃料煤检验样品的方式,虚假提高燃料煤品质,骗取开阳某化工企业燃料煤货款。
  
之后,三人里应外合,由赖某某低价进购了一批未达标的燃料煤,邱某某指使张某某采取拔掉存放检测样品处监控视频网线,将不合格煤样调换成合格煤样的方式,制造赖某某供应的燃料煤质量指标符合要求的假象,共骗取化工公司燃料煤货款80余万元。
  
案件移送开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数次到化工公司展开实地调查走访,全面准确把握案情。


  
赖某某、邱某某、张某某理应接受刑事处罚,但企业遭受的损失必须依法追回,为此,承办检察官通过耐心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认真宣讲法律政策,最终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由其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
  
按说案件到此为止,但检察官根据检察机关护航贵州十大产业发展精神,针对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受害单位对检测样品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结合审查该案发现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堵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该公司负责人对检察机关关心支持企业发展表示感谢,并表示通过这起案件,将深刻汲取经验教训,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员工法治意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开阳县检察院在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中,为企业量身定制“1+1+1”工作机制,即:一个服务保障经营商环境办公室、一个检察服务专班、一个定点联系员额检察官。在办案工作中,员额检察官以“1+1+1”工作机制为平台,以案例为切入点,实现办案工作与服务企业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推动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严瓯

编审 干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