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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获得司法救助后,这起历时3年的行政争议纠纷平息了


编者按: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省政法队伍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记者5月13日从安顺市检察院获悉:近日,田某某从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手中接过1.9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一起历时3年的行政纠纷宣告化解。
  
田某某系某县一单位协管员,2003年至2008年期间,田某某与单位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至2009年始双方才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办理了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田某某年满60周岁退休后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为此田某某先后向中央、省、市、县四级相关部门信访,2019年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某单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被驳回,田某某遂向安顺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安顺市检察院及时受理田某某诉求后,摈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执法观,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精神落实到执法办案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在书面审查案件的同时,向田某某原单位、社区核实情况,听取各方意见,了解田某某的实质性诉求,围绕养老金数额核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释法说理。
  
在走访调查中,办案人员了解到田某某年老体弱,患有慢性疾病,现住院治疗,无子女、无稳定经济收入,妻子系环卫工人,家庭经济困难。
  
为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办案人员及时将这一线索向安顺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移送。经第九检察部开展联合调查后,认为田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为其协调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9万元。
  
通过安顺市检察院“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双管齐下,田某某最终放下心结,认可检察机关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工作方式,主动向安顺市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严瓯

编审 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