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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司法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显成效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黔南州司法局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四个方面,扎实推动黔南法治乡村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州和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在不改变原有景观和功能的基础上,以法治文化石碑、法治人物雕像、法治故事长廊等元素集中展现中国古代法治代表时期及中国当代法治建设成就,规范展现“宪法至上”“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念,打造集观赏、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等,引领群众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目前,全州已建成投用法治文化阵地1446个,村级覆盖率达100%。


“瓮安县法治文化园”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指导全州村(社区)对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条建设标准,探索创新适宜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的自治机制,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示范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目前,全州共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11个、省级83个、州级194个、县级357个。


群众通过智慧法律服务平台申请人民调解。

  
利用智慧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一站式”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窗口,实现州、县、镇、村法律服务“直连”,“一村(社区)一窗口”基本覆盖,村民实现法治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学”“掌上问”“掌上办”。目前,全州已建成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窗口1121个,“一村(社区)一窗口”覆盖率达80%。
  
此外,从严监督驻村干部执行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情况,定期通报学法考勤、进度,从学、考、查、用等方面提高驻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能力。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培养村级法治宣传教育专员,发挥 “法律明白人”带头学法普法作用补足群众法治“钙片”。目前,已对3490名驻村干部学法考试动态进行管理,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328期,选派村级法治宣传教育专员2599人。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岳端

编辑 严瓯

编审 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