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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郎岱一对情侣订婚后同居 解除婚约又为8.8万彩礼对簿公堂

六枝特区郎岱镇一对小青年相恋后订婚,男方按当地风俗带88000元彩礼钱到女方家订婚,后二人同居。孰料不足一年,二人竟分道扬镳。88000元彩礼成为双方“面子”与“里子”的较量,最终闹到法庭。2月20日,六枝法院郎岱法庭将该案成功调解。


据介绍,2019年2月,原告胡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后根据李某父母要求,胡某一家按照风俗带上88000元现金作为彩礼到李某家定亲,定亲时还购置了4000元的物品,共花费了92000元。


因定亲时李某未达到法定婚龄,两家约定于2021年1月结婚,定亲后,李某便与胡某一同生活。


后来双方感情发生变故,未能如期缔结婚姻,胡某便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李某家退还彩礼及支付相应利息,而李某认为,定亲后双方已共同生活,如果不能结婚,胡某应对其作出补偿,并且当初的彩礼已用作共同生活支出,不同意退还彩礼。


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李某沟通,并向其释明她与原告之间属于婚约财产纠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她接收的钱除原告明确赠予的外,应当返还。


李某觉得十分委屈,其家人也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两家人矛盾渐深,对退还彩礼一事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分别单独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引导二人解开心结。


最终双方均同意让步,达成被告李某一次性退还40000元彩礼的调解协议。李某当庭给付。


据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胡某和李某认识数天便定亲,由于相处时间少,沟通了解不足,导致二人矛盾频出,最终为“彩礼”闹上法庭。此类纠纷不同于普通的经济纠纷,之间还夹杂着复杂的情感纠葛,且牵涉到两个家庭,处理不当,不仅难以平息纷争,还可能引发矛盾升级。在此类案件处理中,郎岱法庭坚持耐心释法析理,一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一面引导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邓倩

编辑 虞富文

编审 闵捷 张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