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治 > 正文

兴义机场追砍前夫女友!普安女子被判一年


在机场,一女子手持菜刀疯狂追砍另一女子数刀,致被砍者头部、背部、手臂、大腿等多处受伤,这是2019年11月21日发生在兴义万峰林机场的恶性事件,近日,凶手由兴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为何在机场这个公共场所追砍人?兴义市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揭开了事实真相。
  
原来,37岁的普安籍女子何某某与前夫孙某某离婚后,两人还同居在一起,两人孩子主要由何某某照顾,但何某某无固定收入,孩子的抚养费大多由孙某某负责,自从孙某某交了新的女友王某某后,就很少过问孩子的生活情况,三人遂发生感情纠葛,不时发生争吵。
  
庭审现场——
  
何某某:我没钱用,叫前夫打钱给我,他说他没钱,我发现他带王某某去旅游。叫他给生活费都不给,他说没钱,我越想越气,我想不通。


  
法官: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21日上午,何某某因不满王某某与前夫孙某某交往,从外地持一把菜刀赶到兴义万峰林机场,在航站楼前持菜刀将准备乘机旅行的王某某头部、背部、手臂、大腿等部位砍伤。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被公安值勤人员及机场护卫人员制止并抓获。被害人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何某某因感情纠纷心怀不满,携带菜刀尾随被害人到飞机场航站楼,挥菜刀追砍正准备办理乘机业务的被害人数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严重影响了机场的公共秩序,引起他人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指控何某某犯故意伤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何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何某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
  
法院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决定对何某某从轻处罚。最后决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编辑 严瓯

编辑 干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