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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前的免予起诉可以撤销吗?这个听证会告诉你答案



27年,可以从少年变成青年,也可以从青年变成老年,人生没有几个27年。

34岁,正值风华正茂因经济问题被检察机关认定犯罪,但因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对她免予起诉;27年后,已经61岁退休的她认为没犯罪向检察机关申请撤销免予起诉。

有这个必要吗?

有必要!安顺市检察院西秀区院非常重视当事人的申请,专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主动将司法行为放在阳光下晒,让每个公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1992年,时任安顺某公司会计的女青年魏某因经济问题被立案。1993年,安顺检察机关以魏某犯贪污罪、因情节轻微决定对其免予起诉。当年,魏某34岁,正值青春年华。

免予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按说,魏某应该“满足”了,这个决定没影响她继续工作。

但她不这么认为,她觉得检察院的决定是错的,得纠正过来。

“她认为现在的法治环境好了,当年那个决定将她‘污名化’。”4月30日,安顺市西秀区第六检察部张检察官告诉记者,2020年4月,魏某因不服1993年检察机关对她作出的免予起诉决定,向我们提出刑事申诉,认为检察院免予起诉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她不构成挪用公款犯罪,申请撤销检察院作出的免予起诉决定。

张检察官说, 时隔27年,案件时间跨度长,当时办案条件有限,存在没有视频、录音等资料,有关证人已经不在人世等现状。但我们非常重视,决定立案复查。由翻阅历史卷宗入手,通过阅卷、走访、询问、调查等渠道逐步摸清了案件事实经过。决定就魏某案开展公开听证会,邀请第三方参与,听取不同群体声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安顺西秀区检察院因此在近日召开魏某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案件详情,申诉人魏某围绕申诉理由进行阐述。围绕案件事实,检察官进行示证、答辩、辩论并回答听证员提问,回答申诉人提问,并进行法律解释。



三个多小时听证后,经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院作出的原免予起诉决定,认为检察院适用法律正确,事实认定清楚。

针对魏某申诉案,张检察官表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不仅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也是调处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重建司法公信的过程。通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主动将司法行为“放在阳光下晒”,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公信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确实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检察机关的法治权威。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罗华

编辑 庞博

编审 干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