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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普及丨买保险,如实告知很重要

  随着人们对日常生活中各种风险的规避意识明显提升,购买保险已经成为许多人抵御风险的重要方式。通常情况下,在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理应依据保险合同承担理赔责任,但如果订立合同时投保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能导致保险事故发生后无法获得保险赔偿的情况。


  国任保险贵州分公司与您分享关于消费者“如实告知”的注意事项。


  什么是如实告知?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范围和内容:比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


  为什么要如实告知?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因此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诚意履行自己的如实告知义务,要求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避免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在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或不退还保险费的情况。


  为了更好保障自身利益,让保险真正起到转移风险的作用,避免日后发生理赔纠纷,大家对如实告知一定要重视起来。


  在此,国任保险贵州分公司提醒保险消费者:


  1. 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产生纠纷,投保时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反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


  2. 在购买保险时,可能因为一时疏忽,未能及时进行“如实告知”,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告知”。针对消费者补充告知的内容,保险公司将重新审核,并给出保单是否“继续有效”、“附条件有效”或者“解除合同”的决定。


来源 国任保险贵州分公司

编辑 刘娟

  二审 杨韬

  三审 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