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鲁红卫做客“在线访谈”
“各级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河(湖)长制能否实现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河(湖)长巡河履职是关键。”鲁红卫介绍,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4月,贵州发布了《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实现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
目前,全省4697条(个)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河流湖泊都有了河(湖)长,2407座小(2)型及以上水库、17150座山塘都分级分段落实了河长湖长,全省共设河长22755名,有效确保了省、市、县、乡管理的河道及农村众多小河道都有一位河长负责管护。
“自2017年开始,每年的‘6.18生态日’前后五级河长都要开展巡河活动,河(湖)长认真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鲁红卫说,通过全面推行五级河长制度,2019年,我省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共55个地表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6.4%,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河长巡河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的巡河规模较大,共有包括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河湖巡查保洁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超过七万人参与巡河活动。”鲁红卫说。
今年的巡河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各级河(湖)长围绕跨界河湖联防联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治等实地巡查,针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其他突出问题现场办公,提出解决措施及要求,截至6月底,巡河活动基本结束,共发现问题1130个,现场解决880个。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阮丹 刘方鑫